2014年椒江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省、市統一部署,我區公務員錄用面試定于2014年4月19日舉行,根據《2014年臺州市椒江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面試或體能測評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對象為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2014年4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二、地點: 椒江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6樓會議室(椒江區江城南路177號)。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區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3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四、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五、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或《體能測評通知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評。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或體能測評資格。
六、已入圍2014年椒江區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考生,若放棄本次資格復審的,請在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致電確認。聯系電話:88830172,88830290
附件:2014年椒江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ar
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組織部
臺州市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