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和湖北省公務員局關于資格復審的工作要求,現將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各招錄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具體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
地點: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大樓十二樓會議室(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東一路19號)
三、考生須提供的有關資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復印件1份)
2、身份證(原件、雙面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4、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選調生無論報考任何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須提供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6、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主要包含考生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請考生結合實際情況盡可能提供上述材料。
四、資格復審的方式
采取現場資格復審的方式,相關證明材料交人事處存檔備查;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由人事處查看原件并留存復印件。
五、注意事項
1、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請配合我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個人棄權說明;
3、考生請注意保持通訊暢通,不要隨意變更在專題網站上登記注冊的各種聯系方式。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告知我委。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027-87231254陳老師
附件: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