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菏澤市錄用公務員辦理手續公告
現將2014年菏澤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辦理手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范圍
這次辦理錄用手續的人員范圍是:錄用公示期滿合格的市縣(區)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鄉鎮機關和縣公安機關擬錄用人員。縣(區)法院、檢察院公示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報請省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再辦理錄用手續,具體時間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具體辦法
(一)領取錄用通知書。市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擬錄用人員的《公務員錄用通知書》,由市直招考部門人事(干部)科統一領取;縣(區)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鄉鎮機關擬錄用人員的《公務員錄用通知書》,由所在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領取;縣公安機關擬錄用人員的《公務員錄用通知書》,由市公安局統一領取。
(二)辦理錄用手續。擬錄用人員按照報考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直招考部門有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和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擬錄用人員屬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還需提供就業報到證、畢業證),辦理就業派遣(調動)手續,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見附件2、附件3)。
(三)辦理派遣(調動)手續。擬錄用人員的就業派遣(調動)手續,由報考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直招考部門統一組織辦理。擬錄用人員屬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憑《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就業報到證、畢業證,辦理就業派遣手續(具體辦法見附件1);其他人員憑《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手續。
三、初任培訓
2014年新錄用公務員(不含市縣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新錄用公務員)的初任培訓,將于11月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請公示期滿的擬錄用人員及時與報考縣區或單位聯系,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1.2014年菏澤市新錄用公務員派遣手續辦法
2.《錄用公務員審批表》
3.《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
中共菏澤市委組織部
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