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測量體溫,填寫“體溫自我監測登記表”(見附件5)。登記表在考試當天入場檢查時必須上交。
考生在考前體溫監測中發現有咳嗽、發燒等身體狀況異常的,應提前向所在考區的教育考試機構報告,并須經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逐一專業評估,教育考試機構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可參加考試;凡不具備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所有考生應及時了解所在考區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關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考試前,考生應避免去中、高風險地區和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尚在外地的考生應及時返回,并按當地防疫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考試。
三、考試當天,考生應至少在考前1個小時到達考點,并自備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工作。進入考點及候考室時,須摘除口罩,手持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健康碼(綠碼)、行程卡,根據考試期間考區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照工作人員要求接受身份驗證。
四、考生進入考點時必須接受體溫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體溫測量若高于37.3℃,應至臨時等候區復測體溫。仍不合格的,須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教育考試機構依據專業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可參加考試;凡不具備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要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排隊接受安檢,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在候考室及備考室內不可大聲喧嘩、隨意走動,并需全程佩戴口罩。試講及演示過程中,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佩戴口罩。
進入候考室、備課室和面試過程中期間出現發熱癥狀的考生,應主動告知監考人員,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可繼續考試;凡不具備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面試結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帶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規定的離場通道,在工作人員的指揮下有序離場,不得喧嘩、聚集。
七、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須知,承諾已知悉該須知,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