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張家港市教育局2022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安排,現就現場確認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確認對象
2022年第一次(4月21日至5月7日)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提交認定申請,且認定機構為張家港市教育局的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申請人。
2022年第一次網報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本次現場確認的可參加第二次網報(6月21日至7月7日17:00)、體檢和現場確認。(另行發布公告)
二、現場確認地點
張家港市教育局服務大廳(老宅路133號)。
三、現場確認時間及線上預約要求
(一)現場確認時間:6月6日至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線上預約:請申請人及時微信掃“預約碼”完成預約,并在預約時間內憑預約信息進行現場確認。未預約或不在預約時間段內的不予受理。
四、現場提交材料
現場確認時,請申請人自備材料袋(A4紙質大信封或檔案袋),材料袋上請貼好《教師資格認定材料袋封面》(見附件1,自行下載打印),申請人請提前將自己的材料按照封面上的順序整理好,正面朝上。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F場確認所需材料包括: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張家港市范圍內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全日制就讀高校所在地申請的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有效的學生證原件,應屆畢業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
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暫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驗證學籍,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學籍的,應提供申請人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申請認定并獲得通過的應屆畢業生,須在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內憑合格畢業的學歷證書原件現場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2003年6月14日之前測試獲得的普通話證書有效期為5年,2003年6月15日之后測試獲得的普通話證書不設有效期。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醫院出具的附加化驗單等佐證材料需與體檢表裝訂在一起提交。
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已經參加蘇州大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可在本次認定時免予重復檢查,但須提供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請自行聯系當時組織體檢的教育行政部門開具。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在網報系統上傳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并粘貼于教師資格證書照片粘貼頁上(附件2)。(粘貼頁上相關個人信息請提前填寫)
(九)《2022年張家港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暨承諾書》(附件3),自行下載打印,閱讀并簽名,現場確認時提交承諾書紙質稿一份。
(十)因個人原因無法親自前往現場確認點,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的申請者,請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個人委托書》(附件4)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提示1:以上(三)、(四)、(五)項材料凡經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現場確認時不再要求提交紙質材料(含原件、復印件)。無法比對的信息,由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原件。
提示2: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
五、其他
(一)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請申請人(或受委托人)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進入大廳需正確佩戴口罩,出示“蘇康碼、行程碼”,自覺接受體溫檢測,提供個人48小時內核酸陰性報告(后續如有變化,以現場要求為準)。辦理業務時請自覺保持“一米線”安全距離,盡量減少逗留時間,即辦即走、防止聚集。如有疫情防控相關問題,可提前撥打電話0512-58155290咨詢。
(三)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的申請人可辦理教師資格證書郵寄業務,需填寫《教師資格證書郵寄申請及承諾書》(附件5),并現場出示學歷證書原件。
咨詢電話:0512-56329836
電子郵箱:240410232@qq.com。
張家港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