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2023年第一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安排,現就現場確認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確認對象
2023年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段(4月23日至5月6日)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提交認定申請,且認定機構為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的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申請人。
二、現場確認地點
蘇州工業園區青少年活動中心一樓(蘇州工業園區南施街288號)。
三、現場確認時間及線上預約要求
(一)現場確認時間:6月12日至6月14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二)線上預約:請申請人使用微信掃“預約碼”完成預約,并在預約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未預約或不在預約時段內的不予受理。
d78dcd41c6d04e6bb4b35561fd672fb1.jpg
四、現場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蘇州工業園區范圍內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如居住證卡片上無“工業園區”字樣需解釋說明實際居住在工業園區者,請帶好提前至實際居住地派出所開具的《流動人口信息》紙質證明材料;
3.在本區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的,需提供“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或有關于普通話證書查詢、補辦等問題,如在江蘇參加測試的,請聯系江蘇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咨詢,咨詢電話:025-83758430。非在蘇測試考生,請與原考點聯系。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如符合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條件,所需提供相關材料按往年政策執行。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體檢表。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預約并完成體檢,在現場確認時提交體檢表。
2023年1月1日后參加過蘇州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在網報系統上傳的版式一致,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并粘貼于照片粘貼頁上(附件1)。
(九)《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封面》(附件2),無需粘貼于材料袋上。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五、其他
(一)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因個人原因無法親自前往現場確認點,需委托他人辦理的申請人,請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個人委托書》(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三)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的申請人可辦理教師資格證書郵寄業務,需填寫《教師資格證書郵寄申請及承諾書》(附件4),并現場出示學歷證書原件。
咨詢電話:0512-66681140
電子郵箱:yanglij@sipac.gov.cn
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