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2023年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相關精神,現將蘇州高新區2023年第三次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受理機構
根據規定,蘇州高新區(虎丘區)教育局負責全區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二、認定對象范圍
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證的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還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港澳臺居民在取得居住證的居住地或者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在我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具有本區戶籍;
2.在本區居住,并持有本區有效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本區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
4.駐我區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
5.港澳臺居民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在我區居住的可在我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應屆畢業生要結合認定工作開展期間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選擇認定機構,以便參加現場確認、體檢和領取證書。
三、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申請人員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我區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并作為對申請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五)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四、認定總體流程
(一)網上申請和體檢的時間不分先后。
(二)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全部信息(認定通知、體檢安排、現場確認、認定結果及證書發放等),請及時關注蘇州高新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政務公開欄(http://www.sndzwfw.com)或微信公眾號“蘇州高新教育”發布的通知公告。
五、認定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請
2023年我區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小學及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第三次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28日08:00至10月8日17:00。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市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網上辦事”欄目下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提示掃碼簽字,確保簽名清晰、完整,否則不能認定。
(二)體檢
認定機構為蘇州高新區(虎丘區)教育局的幼兒園、小學及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申請人,請按照體檢通知(附件1)要求預約參加體檢。
體檢當天,請攜帶個人身份證、《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下載附件2或3,A4紙雙面打印,貼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體檢預約及具體注意事項詳見體檢通知(附件1)。
2023年5月1日以后參加蘇州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
(三)現場確認
本次現場確認時間為10月26日至27日、10月30日至11月1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現場確認地點為蘇州高新區科普路50號政務服務中心二樓25,26號綜合窗口。請申請人提前用微信掃“現場確認預約碼”完成預約,并在預約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未預約或不在預約時間段內的不予受理。
(四)作出結論
自受理申請期限(即現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結論。認定結果及證書發放相關事宜,請及時關注蘇州高新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政務公開欄(http://www.sndzwfw.com)或微信公眾號“蘇州高新教育”相關通知公告。
六、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高新區(虎丘區)范圍內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如居住證卡片上無“高新區(虎丘區)”字樣需解釋說明實際居住在高新區(虎丘區)者,請帶好提前至實際居住地派出所開具的《流動人口信息》紙質證明材料;
3.在本區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的,需提供“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或有關于普通話證書查詢、補辦等問題,如在江蘇參加測試的,請聯系江蘇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咨詢,咨詢電話:025-83758430。非在蘇測試考生,請與原考點聯系。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如符合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條件,所需提供相關材料按往年政策執行。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預約并完成體檢,在現場確認時提交體檢表。
2023年5月1日后參加過蘇州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本次認定網報系統上傳的版式一致,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并粘貼于照片粘貼頁上(附件4)。
(九)《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封面》(附件5),無需粘貼于材料袋上。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七、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參加體檢、現場確認須線上預約,如未預約或不在預約時間內的不予受理。
(四)因個人原因無法親自前往現場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相關業務,需委托他人辦理的申請人,請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個人委托書》(附件6)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五)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的申請人可辦理教師資格證書郵寄業務,需填寫《教師資格證書郵寄申請及承諾書》(附件7),并現場出示相應學歷證書原件。
(六)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蘇州高新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政務公開欄(http://www.sndzwfw.com)或微信公眾號“蘇州高新教育”發布的通知公告。咨詢電話:0512-68753043、0512-68751657;電子郵箱:496883008@qq.com。
附件2 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打印_非幼兒園申請人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