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省諸城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滿足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諸城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0名聘用制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應聘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畢業)。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諸城市2017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崗位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已在諸城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核、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諸城市文化路小學東武校區(諸城市東武街80號)。
報名所需資料:應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暫未發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的,可持學校核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二代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下載打印的《2017年山東省諸城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貼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下載網站: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諸城教育信息網)和筆試考務費(40元/科)。
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在面試成績公告后3個工作日內提交,否則視為棄權。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在考核體檢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合格證明。
3、有關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專業(崗位)。資格審查通過者,不得更改報考專業(崗位)。
對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比例的(10人以下1:3,10人及以上1:2),計劃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崗位要求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經研究后,調整到相同專業(崗位)相應的另一方,調整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調整到報名人數較多的專業(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專業(崗位)。
應聘人員須于4月15日(星期六)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科目分兩科,包括專業基礎課程和教育理論。其中,專業基礎課程考試內容為所報專業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教育理論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滿分50分。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諸城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定于4月16日(星期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相同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比例確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