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2]53號)、《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9號)及《平定縣事業單位補充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平人社字[2012]69號)文件精神,根據上級下達的招聘計劃和我縣事業單位缺編狀況,經縣招聘領導組同意,決定為部分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4名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資格
1、擁護黨和政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報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最高不超過40周歲(1973年12月1日后出生)。
5、具有與報考職位要求相一致的學歷及相關專業,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以報考職位表中要求的為準。
6、本次招聘,不受戶籍限制。
7、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報考;在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尚處于試用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在報名后、錄用之前已被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聘用為試用期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凡與聘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9、相關工作經歷、資格證書、學歷取得時間等有關資格條件均以2014年12月1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單位名稱、性質、崗位、數量及所需資格條件
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年齡、學歷及專業等見《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職位表》(此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及報考職位查詢
《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公告》通過陽泉市人事考試網(www.kszx.yq.gov.cn),平定縣人才網(www.pdrcsc.com)和《陽泉日報》、《平定報》等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通過以上網站查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除平定文化館招聘的聲樂演員職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外,均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1、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名網址:http://www.kszx.yq.gov.cn/(陽泉市人事考試網)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日8:30至12月5日18:00
(1)提交報名申請材料
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12月1日起登錄陽泉市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包括上傳近期照片)。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在提交報考申請1-2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凡因信息填報不準導致資格初審未能通過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要求招聘職位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到4:1;若招聘職位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4︰1的,要核減招聘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到4︰1,如招聘計劃核減到1名仍達不到4︰1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其中,依據省人社廳有關文件,經批準后,醫療衛生類可降低開考比例,但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
因不達開考比例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可于2014年12月9日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費將通過原渠道如數退還。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14年12月2日9:00——2014年12月7日22:00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6日9:00起登錄原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準考證正反面不得涂寫),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2、現場報名
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和職位特征,平定文化館招聘的聲樂演員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設在平定縣人才中心(平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現場報名時間為2014年12月9日8:30至10日18:00。
報名人員報名時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報到證,省級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已就業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法人單位)加蓋單位公章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本人近期1吋紅底免冠照片2張。
(三)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1、筆試科目及內容
(1)筆試科目分別為:
公共類:《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醫療衛生類:《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
護理類:《公共基礎知識》和《護理基礎知識》
教育類:《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知識》
工勤人員類:《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道德規范》
其中: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現代教育理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改革等內容
(2)筆試全部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為:
公共類: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6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40%;
醫療衛生類: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40%+《醫學基礎知識》×60%
護理類: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40%+《護理基礎知識》×60%
教育類: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40%+《學科知識》×60%;
工勤人員類: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60%+《職業道德規范》×40%
(3)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12月21日
上午:9:00—11: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醫學基礎知識、學科知識、職業道德規范、護理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
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5日左右,請考生及時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成績;
資格復審及遞補、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及面試公告等有關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原報名網站,不再進行逐一通知。
2、入圍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
(1)入圍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對報考人員按照考生報考職位以及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該職位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的人員,若確定面試人選的最低筆試成績有兩人以上分數相同,同時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對入圍面試的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入圍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報到證、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所有入圍人員均應提供省級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已就業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法人單位)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
在資格復審階段,因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由此出現的空缺按照報考該職位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的具體方案另行制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人選的確定。根據報考人員報考職位以及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計劃人數的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遇有疑難問題需要進行會診時,承擔體檢的醫療機構要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客觀公正。對體檢結論不合格且本人申請復檢的,須在另一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組織復檢,體檢結論確實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3、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需要回避的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個人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具體考察方案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并報縣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由其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報縣人社行政部門備案。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陽泉人事考試網和平定縣人才中心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納入招聘單位編制內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新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辦理轉正定崗手續,且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有舉報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行政部門會同縣紀檢監察部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查無實據的不影響本人的聘用,舉報屬實并影響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四、工作紀律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招聘。各級各部門必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紀律。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要增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公開招聘規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人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次招聘監督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察局:0353-6188510、6188501,縣人社局:0353-6188099(紀檢組)
五、其它
本公告由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工作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或其它補充規定,由招聘工作組屆時制定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在陽泉市人事考試網(www.kszx.yq.gov.cn),平定縣人才網(www.pdrcsc.com)發布,請報考人員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353-6188695、6188097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附: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職位表
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工作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職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