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千秋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審計、財務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審計、財務工作人員各1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男性,可放寬至45周歲(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所學專業:審計工作人員需審計類專業,財務工作人員需財務財會類專業;
4、無違紀違法行為記錄;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有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經歷的優先錄用。
三、報名
1、報名方式:攜個人身份證原件現場報名,填寫報名表,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
2、報名時間: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21日。
3、報名地點:千秋鎮組織辦
4、聯系人:朱小龍 ,電話:82573686、15050669358。
四、考試
根據報名情況由招聘方確定具體考試方式。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六、公示與錄用
1、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后,在本鎮網站上進行公示;
2、公示期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簽訂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計薪方法。基本工資1200元/月;績效工資以考核為依據,實行考核浮動制,每年年終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為基本工資的40%,考核合格的為基本工資的60%,考核良好的為基本工資的70%,考核優秀的為基本工資的80%。
2、養老保險,由被聘用人員按照射陽縣自由職業者最低繳費標準自行繳納,憑繳費憑證享受50%補助。
3、經錄用后,第一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滿后,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千秋鎮人民政府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