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我市將組織實施2015年度葫蘆島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能夠正常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崗位以崗位要求為準。
(3)有全日制學歷要求的崗位,必須有對應專業、學歷的報到證。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是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www.hldrszp.com),或由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nhld.lss.gov.cn)點擊進入。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和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9月7日9時至9月11日17時登錄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務必記住考生編號和登陸密碼,以備后續繳費、打印準考證等環節使用。
2、查詢審查結果。報名期間,有關單位將對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進行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9月7日至9月11日登錄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查詢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審查的,如符合其他崗位要求,可改報其他職位。
3、繳費確認。報考人員通過審查后,須于2015年9月7日9時至9月18日16時重新登錄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報名系統繳納考試費用,報名費100元,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程序結束。本次網上繳費使用支付寶繳費,請報考人員準備可支付的支付寶。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符合減免考務費條件人員需通過網上報名并在照片審核通過后,到人事考試部門現場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9月16日至17日到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咨詢電話:0429-6660765。
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有初試要求的崗位,初試合格后再進行網上繳費。關于初試的具體要求,另行公告。
4、已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9月21日8時至9月25日8時登錄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A4紙,一式兩份)。
5、注意事項
(1)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429-66607336660723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29-66607636660762
(2)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考職位。
(3)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的,將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4)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和錄用審批時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6)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7)本次招聘考試,官方不組織任何形式考前輔導,謹防詐騙團伙利用QQ、微信、短信等形式提供虛假信息進行詐騙活動。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及公共基礎知識。其中,職業能力測試與公共基礎知識各占50%,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報考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3、分數線確定及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考生筆試成績可通過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
(三)面試
1、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根據1:2的面試比例(有初試要求的崗位面試比例1:5),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2、資格審查
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3、面試的組織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法,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僅有試講要求的崗位,以試講代替面試。有試講和技能考核要求的崗位,以試講和技能考核代替面試,滿分100分。
(四)體檢考核
1、確定體檢人選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有試講和技能考核要求的考生權重計分公示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成績×70%+技能考核成績×30%)×50%。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
2、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實施。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面試結束后體檢考核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確定擬聘用人選后,在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一年)。試用(見習)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紀律及相關要求
1、紀律
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嚴肅紀律。考生應本著誠信承諾原則,在公開招聘中凡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相關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進一步增強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名人員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其它
相關未盡事宜由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_2015葫蘆島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rar
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