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區依法行政水平,借鑒省政府法制辦運行模式,現向社會招聘2家律師事務所為我區提供法律服務,服務期1年。主要承擔威海市文登區人民政府法律事務,具體工作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安排。現將相關具體要求通告如下。
一、報名范圍及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律師事務所;
2.律所中執業律師不少于8人;
3.以律所名義統一對外接受委托,并由律所根據執業律師業務專長統一指派。
二、報名要求:
1.應聘律所提交材料包括服務收費要求,律師事務所簡介,專家團隊成員個人簡歷及擅長專業領域、處理重大法律事務等詳細情況介紹。
2.通過初審的律所,由律所安排兩人參加封閉式法律案例分析,具體時間由區政府法制辦負責通知。
三、服務要求
1.聘用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必須由專項領域律師審核簽字并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2.聘用律所在提供服務期限內必須安排不少于1人常駐區政府法制辦公室,派駐律師必須執業超過3年,人員要相對固定。聘用律所安排臨時替換人員要相對固定且符合派駐要求。
3.聘用律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派駐人員進行調整,但必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并須得到認可。
4.聘用律所派駐人員無法勝任工作安排的,區政府法制辦可以要求聘用律所進行人員調整,聘用律所必須在2日內予以安排。
5.聘用律所專家團隊律師(除派駐辦公的律師外)獨立提供非訴法律事務服務累計期限一年不少于25個工作日,期限內不另行計費。
6.聘用律所提供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訴訟復議案件,規范性文件和合同的起草、審查,信訪案件等涉法事務及日常工作。
7.聘用律所處理法律事務應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工作記錄,對涉及的原始資料、法律文件等應當妥善保管。
四、報名方式:本項目實行郵寄報名或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五、報名時間:2015年9月8日-9月30日。
六、報名地點:威海市文登區世紀大道80#(新一中對面,市民中心B區一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處交易科。
聯系人:呂燕;聯系電話:0631-8453051。
威海市文登區人民政府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