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1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體招聘范圍、對象及其他條件詳見《臨安市2015年鎮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信息》(附件1);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5.近五年內曾受過處分或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村干部,不能報考面向村干部招聘的職位;
6.在職在編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核、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臨安人才網發布招聘公告,公布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9:00—17:00。
2.報名地點:臨安市人力資源市場(臨安市臨東路67號人才大樓一樓)。
3.報名辦理:
(1)面向村干部招聘職位的報名方式:各鎮根據村干部德才條件和一貫表現,結合村干部的個人意愿,由鎮黨委推薦優秀的村干部報名參加招聘。報考者須持《臨安市面向村干部招聘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網上下載填寫)外,報名時還須持以下證件(包括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①本人身份證;②學歷證書;③戶口薄(或戶籍證明);④村干部任職文件或當選證書等相關材料;⑤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張。
(2)其他職位的報名方式:報考者須持《臨安市公開招聘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網上下載填寫)外,報名時還須持以下證件(包括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①本人身份證;②學歷證書;③戶口薄(或戶籍證明);④退伍證或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⑤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張。
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如發現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資格。
如委托他人報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外,還需提供委托人親筆簽字的委托書。
4.資格審核:現場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復審通過者另行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如果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低于3:1的,將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并在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臨安人才網上進行公告。
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和招聘全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均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筆試科目1門,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2015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筆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兩證缺一不可)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與筆試,筆試地點另行通知。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分數線將另行公布。
2.面試:根據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人數在2名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在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辦法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實施3天前,若入圍面試人員書面放棄面試的,可在本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面試辦法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計算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及《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體檢或考察環節有人放棄或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臨安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擬聘用人員,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本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可依次遞補。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逾期不報到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1.本次被錄取的鎮屬事業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跨部門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2.本次招聘過程的有關信息均通過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lald.gov.cn)和臨安人才網(www.larcw.com)發布,請注意查詢。
3.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方無關。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1—63723364。
5.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附件:
1.臨安市2015年鎮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信息
2.臨安市面向村干部招聘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臨安市公開招聘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1.臨安市2015年鎮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信息.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