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現有直屬事業單位18個,分別為公益一、二、三類事業單位。為加強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增強服務海洋經濟強省建設和現代漁業發展的能力,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單位簡介和招聘人員崗位請參閱附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非廣州市區戶籍應聘者,報考駐地或注冊地在廣州的事業單位,應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六)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5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見附件2),發送郵件主題為“公招報名(崗位代碼)-姓名”,如“公招報名(101崗位)-張三”。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http://www.gdofa.gov.cn)通知公告欄,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報考人員須在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至2015年12月30日,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發送準考證的電子版,請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貼上本人彩色證件照(報名時的同一張照片),連同個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應聘人員屆時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五、考試
學歷學位要求只限于博士研究生的102崗位和502崗位,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進行面試。考試的總成績等于面試的成績。
其他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時間定于2015年1月9日上午9時正,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1.確定和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網站公布。
2.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面試注意事項等另行通知。請應聘者留意網站公布、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3.面試內容和方式:
省海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含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崗位:面試內容為教學能力(試講)測試。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崗位:面試內容為專業知識結構化面試。
4.面試評審小組由相關專家組成,人數為奇數,不少于7人。
5.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6.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二)網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關于遞補的說明。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一)招聘咨詢電話: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人事處:020-84109389;
廣東省海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人事科:020-84093136;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辦公室(人事科):020-84109726;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技術推廣總站辦公室(人事科):020-84109605;
廣東省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人事科):020-34466385;
廣東省海洋發展規劃研究中心辦公室(人事科):020-84492791;
廣東省漁業種質保護中心辦公室(人事科):020-84109625;
廣東珠江口中華白海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等2個駐穗外單位,請直接聯系省海洋與漁業局人事處:020-84109389。
(二)招聘監督單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海洋與漁業局紀檢組、監察室;監督電話:020-84109572。
附件:
1.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招考單位簡介.rar
2.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rar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