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縣環保工作人員隊伍,強化環境監察、監測工作監督管理,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縣環境保護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編外工作人員3名,主要從事環境監測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堅持和擁護黨的領導及國家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普通高校?埔陨蠈W歷,環境保護類、化學工程類專業。從事環保工作且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縣環保局二樓辦公室報名(金湖縣政府東100米)。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5日-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由縣環保局對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如實填寫《金湖縣環保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二)筆試:報名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統一組織的考試。
1.筆試內容主要是公共基礎知識及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參加筆試人員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3.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核與體檢:
根據筆試和面試累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在考核合格的基礎上由縣環保局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
對擬招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和相關工作人員體檢辦法》,體檢結束后進行公示,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四、聘用后待遇與管理
對公示結束后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關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和保障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嚴格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報名者須按照招考公告規定的條件如實填報,在招考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86801385
六、本公告由金湖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王后新聯系電話:0517-86882480
金湖縣環境保護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