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依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羅湖建設領域面臨的形式和任務,擬公開選聘1名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見《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1月公開選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深人社規〔2012〕16號規定的職員應聘基本條件;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關要求
1、應聘人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表》要求一致;
2、學歷須與《崗位表》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3、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需具有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其他學歷不能報考。
(三)招考相關資格截止2016年1月15日
(四)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1年1月以來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9:00-12:00,14:00-18:00)接受報名。
2、地點:羅湖區愛國路愛國大廈北座六樓,羅湖區建設工程事務監督管理中心業務綜合部,聯系人:何先生、邱小姐,聯系電話:0755—25545100。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合格的,按招聘人數和取得面試資格人數1:6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初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見附件2);
2、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3、提供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原件,見附件3。來不及提供的須書面聲明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6、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7、與職位要求相關證明;
8、業績、獲獎、任職經歷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注意事項:(1)學歷、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資格初審不予通過。(3)所提供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不接受報名,其中弄虛作假的記錄在案并報人事部門,5年內不得應聘為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4)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5)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6)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面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面試
由招聘單位組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面試結果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結果和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之后2個工作日內公布在:
1、深圳市羅湖區電子政務網(首頁—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招聘錄用欄目)http://www.szlh.gov.cn/main/;
2、深圳市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http://www.szlh.gov.cn/icatalog/98/B211/09/09-01/09-01-01/index.shtml。
四、體檢
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報區人力資源局資格復審通過后在深圳市羅湖區電子政務網站公布,公示時間為7日。
六、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區組織人事部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經公示,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用人單位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備齊規定資料報羅湖區人力資源局辦理備案手續。
七、試用期
用人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項
(一)經公開選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的基本養老和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1月15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4年1月15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和聘用。
(三)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五)報考年齡:本次招聘要求報考者最高年齡不得超過45周歲,即出生日期須為1971年1月15日之后。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十、招考查詢網址
1、深圳市羅湖區電子政務網(首頁—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招聘錄用欄目)http://www.szlh.gov.cn/main/;
2、深圳市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http://www.szlh.gov.cn/icatalog/98/B211/09/09-01/09-01-01/index.shtml。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