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第五分校(上海行政學院第五分院、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第五分校(上海行政學院第五分院、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是市屬事業單位,歸口市委黨校管理,是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主渠道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2014年10月,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校院增掛上海行政學院第五分院牌子。
校院暫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務委員會負責制。上海市經信工作黨委、市國資委黨委、市委農辦和市農委、市金融工作黨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委、市貿促會、市工商局、市口岸辦、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自貿區管委會等13個委辦局為理事單位。理事會在上海市干部教育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監管、協調理事單位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對辦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校院負責理事單位各類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圍繞各理事單位中心工作,承辦處級領導干部進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等各類主體班和專題研討班、行業特色班等;作為“企業家的搖籃”,承擔國有企業董事、監事、經理人、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和新經濟組織中高級管理人才的培訓、輪訓工作;承擔對口支援中西部地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政府經濟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接國內外有關政府、機構、企業和社會團體委托的培訓項目,同時面向社會開辦各類專業技能培訓項目。
為加強校院師資隊伍建設,適應新時期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的發展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專任教師。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要求:
專業研究方向人數要求
政治學政治學理論、中外政治制度1中共黨員,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相關學科教研經歷者優先。
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法學理論1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相關學科教研經歷者優先。
人力資源管理領導科學1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相關學科教研經歷者優先。
宏觀經濟形勢研究與分析1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學科教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者優先。
上述崗位均屬于事業編制內錄用,其中,應屆博士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前取得學歷學位。
符合我校領軍人才和學科帶頭人要求的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引進人員將給予相應的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具體要求與待遇如下:
領軍人才的主要條件與待遇:
需滿足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近五年內主持過國家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3)近五年內在本專業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或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有影響的學術專著,獲得過省(部)級政府頒發的二等以上的科研成果獎(第一作者成果);
(4)引進到教學崗位的必須是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教學能力、具有較高社會影響力、能擔當高端培訓任務的品牌教授;
(5)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職稱。
主要待遇:
給予每位引進對象安家費100萬元(不含科研啟動費),自引進后的五年內每月給予1萬元的購房補貼。
學科帶頭人的主要條件與待遇:
需滿足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近五年內主持過省市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3)近五年內在本專業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或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有影響的學術專著;
(4)引進到教學崗位的必須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教學能力、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能擔當高層次培訓任務的品牌教授;
(5)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職稱。
主要待遇:
給予每位引進對象安家費80萬元(不含科研啟動費),自引進后的五年內,每月給予8000元的購房補貼。
二、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郵寄及電子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等復印件郵寄至上海市梅隴路161號,市委黨校第五分校組織人事處收,郵編200237,同時將相關材料發送至招聘專用郵箱,郵件名統一編寫為“姓名+畢業學校+畢業專業”。
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
2、資格審查
校院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對象將會收到試講通知。
3、考核
考核形式為面試和試講,由校院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綜合評測,確定考核通過人員。
4、體檢
通過人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到指定的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考察
由校院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6、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海市委黨校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三、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老師、楊老師
專用郵箱:semczp@semc.cn
聯系電話:64773502、64773592
監督電話:22880609
附件:報名表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第五分校
上海行政學院第五分院
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