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引航站2016年赴高校公開招聘引航員工作公告
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44號
連云港引航站隸屬于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代表國家行使引航主權,負責對進出連云港港的外籍船舶實施強制引航,并為提出引航申請的中國籍船舶提供引航技術服務。
因工作需要,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文件精神,連云港引航站面向高校公開招聘引航員2名,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連云港引航站2016年公開招聘引航員崗位表》(附件1)。
二、有關待遇
對被正式聘用人員,將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并享受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的辦法。應聘人員填寫《連云港引航站公開招聘引航員報名表》(附件2)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辦公室電子郵箱(lyggkjbgs@126.com),郵件大小不超過5M,標題為:“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聯系電話+姓名+性別”,請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和填寫報名信息。郵件接收成功后將回復予以確認。聯系電話:0518-82388612,聯系人:張雁琴。
(三)資格復審
報名完成后,請于2016年6月8日到武漢理工大學(武漢市武昌區和平大道1178號)余家頭校區航運學院三樓會議室,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審核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英語四級成績證明、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職務為無限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船舶三副)適任考試與評估的成績證明。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四)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該比例要求,則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如涉及崗位核減,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
四、考試
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地點在武漢理工大學(武漢市武昌區和平大道1178號)余家頭校區,面試時間及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海事局《海船船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結束后,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于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面試成績、排名等。
如出現入圍人員逾期不參加或放棄體檢,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異議且經查實確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缺額時,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研究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則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引航站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其中,初次就業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以便于招聘單位聯系。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九、監督和投訴舉報
本次招聘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監察室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18-82387326。
十、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2388612。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
2016年5月9日
1、連云港引航站2016年公開招聘引航員崗位表
2、連云港引航站公開招聘引航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