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基層檢疫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動物檢疫協檢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農政發[2014]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湖州市吳興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夜間定點屠宰協檢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和主要工作職能
吳興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屬于區農林發展局系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主要職能為依法實施動物疫病強制撲滅、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防疫監督、動物產品安全等執法監督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夜間定點屠宰協檢員崗位公開招聘2人。
(一)招聘條件
1.學歷要求:中專及以上學歷
2.招考對象:社會人員
3.專業要求:畜牧獸醫及相關專業
4.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戶籍要求:湖州市戶籍
(二)有關說明
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截止至6月20日止。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現場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形式,不接受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2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湖州市吳興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湖州市吳興區行政中心10339辦公室)
(3)提交資料:報名者應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填寫好《湖州市吳興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協檢員報名表》(附件1)。
2、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3天內,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電話向報名人員反饋審核結果。
(二)考試
通過資格審核者,將進入面試環節。應聘者憑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面試者視作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根據應聘者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視作放棄。根據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局黨組集體討論后,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湖州市吳興區農林發展局官方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錄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錄用人員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錄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將視情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
2、應聘者對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要有承諾,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資格。
四、咨詢電話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湖州市吳興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直接咨詢。聯系電話:0572-2289731,聯系人:陳金麗
附件:
湖州市吳興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協檢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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