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2013年經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批準成立的事業單位。中心為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的事業機構,級別為副縣級,經費保障由市級財政全額撥款。
(二)、中心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配合相關部門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與政策,提出昆明市關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平臺建設的方針、政策、具體措施和辦法。搭建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企業管理、人才培養、品牌管理、信息技術等服務業務。
爭取國家、省、市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及平臺建設的扶持政策及資金,受理中小企業投訴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院校應屆(2014-2016年)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7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東風西路71號聯社大樓四樓平臺) 。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
②畢業(學位)證(2016年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③公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④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專業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⑤提供未就業的證明材料。如就業推薦表、失業證、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文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⑥在職應聘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⑦《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
⑧《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一份;
5、聯系人:王婭婷 聯系電話:63648338
(二)報名要求
1、每個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資格審查
由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專業、學科設置參照《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等。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等的,需填寫《承諾書》。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 : 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人:王婭婷,聯系電話:0871-63648338。
2、考試方式: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3、科目和范圍: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參考用書為《2016云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
4、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5、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選確定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按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方式:現場審核。
所需材料:報名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及準考證。
聯系人:王婭婷,聯系電話:0871-63648338。
3、面試方式、內容:面試采用現場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綜合素質和崗位履職所具備的水平和能力。
4、面試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人:王婭婷 聯系電話: 0871-63648338
(三)參加面試時注意事項
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察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如果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階段。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
七、考察、體檢
(一)考察及體檢由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招聘單位須安排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昆明市第十紀工委:0871-63161132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0871-63192326。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0871-63149003
2016年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2016年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docx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docx
2016年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崗位及條件.docx
2016年6月23日
2016年昆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崗位及條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