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師資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重慶工商大學是一所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法學、理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慶市政府管理為主,被國家確定為“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提升計劃”重點支持高校。
學校確立“統籌規劃、分步推進、突出重點、培育特色”的學科建設思路,構建了涵蓋7個學科門類、布局合理的學科體系。開設有22個學院(中心)教學單位以及2個獨立學院,71個本科專業,其中有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4個市級特色專業。有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三峽庫區百萬移民安穩致富國家戰略人才培養項目(應用經濟學),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環境科學與工程等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覆蓋50余個二級學科點)和2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個博士后流動站分站。擁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環境科學與工程等8個市級重點學科(一級學科)。
學校擁有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長江上游經濟研究中心”、“廢油資源化技術與裝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電子商務及供應鏈系統實驗室”等15個國家級、省部級科研機構。近年來,學校共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2600余項,其中國家級科研項目近120項,省部級科研項目近1300項,受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開展決策咨詢、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研究1500余項;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教育部科技進步一等獎、教育部高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科類)二等獎、重慶市科技獎勵等省部級以上獎勵近110余項,國家專利283項,其中發明專利40項。學校研制的TY-II透平油專用濾油機系列產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西部論壇》雜志為核心期刊,學報社科版被評為“重慶市一級期刊”。
學校現有教職工21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近1600人,具有高級職稱的教職工700余人,具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的教師1000余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23人。現有“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選、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重慶市兩江學者特聘教授、百名海外高層次人才、巴渝學者特聘教授等高層次人才。
學校現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28000余人。擁有國家級經濟管理類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全國大學生人文素質教育基地等高素質人才培養平臺。學生在“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高水平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國家級、省部級獎項500余項。2006年,學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并獲得“優秀”,標志著學校人才培養質量達到國內高校先進行列。多年來,學校已為社會輸送了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10萬余名,有的已成為技術、管理、科研和教學等方面的骨干,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學校設有南岸主校區和江北董家溪校區,占地總面積2733.4畝。主校區坐落在長江之濱,南山之麓,緊鄰重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學校環境優美,綠樹成蔭,樓宇依山而建,錯落有致,與蓬勃盎然的工商精神相得益彰,是重慶市“園林式”單位和“文明單位”。學校各種基礎設施完備,教學及科研設備齊全。圖書館藏書218.48萬余冊,中外文報刊2669份,建有重慶市第一家中國期刊網開放式鏡像站。建有“全球發展學習網絡重慶遠程學習中心”和“教育數據中心”,校園網承載有多種數字化教學、科研、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和數字資源。學校是重慶教育城域網主環節點之一,承擔著為周邊高校及教育科研單位的服務職能。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00名、職員5名,具體信息請查閱重慶工商大學網站“人才招聘”欄目。
四、招聘范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五、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服從安排并適應應聘崗位要求;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3.在大學、研究生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工作期間表現好,沒有受過處分;
4.符合具體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職稱等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6.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及以下。其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博士、副高職稱人員可放寬到45周歲,正高職稱人員可放寬到50周歲。特殊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年齡截算截止時間2013年10月31日。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重慶工商大學組織。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可按照重慶工商大學正式公布的招聘啟事的要求,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學校提出報名申請,并提交個人詳細應聘材料(面試時請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①本人基本情況:包括個人簡況、配偶(或子女)情況、學習及工作簡歷、本科、碩士、博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學習成績證明,以及來校工作有無其他要求等。
②主要學術成就或專業工作經歷:包括近3年發表的學術論文、已結題或在研的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獲獎情況,或在國內外知名公司、企業、大學、研究機構從事本專業工作的有關證明材料等。
2.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業績認定與考核(必要時可組織專家評議),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學校將組織考試、考核。
3.有關學校情況、人才政策及優惠待遇,見學校網頁(http://www.ctbu.edu.cn/)或人事處主頁(http://rsc.ctbu.edu.cn/)
4.報名時間:
(1)應聘輔導員、職員崗位的,報名時間從2014年3月1日起到3月15日截止,考試考核時間初定3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請屆時關注重慶工商大學網頁的通知。
(2)應聘教學科研崗位的,報名時間從2013年11月1日起到2014年4月30日截止(根據報名情況適時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考試等,請關注重慶工商大學網頁信息更新)。
5.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中國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19號重慶工商大學人事處,郵政編碼:400067
聯系人及電話:甘老師+86-23-62769245(辦)
傳真:+86-23-62769425,E-mail:rcyj@ctbu.edu.cn
七、考試考核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學校組織考試考核。
其中教授、博士等教學科研人員須通過面談,深入交流,了解應聘人員的相關情況;通過試講,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效果,了解其教學水平;通過雙語教學,了解應聘人員的雙語教學能力;通過學術專家委員會對學術成果的鑒定,了解應聘人員的科研水平。分值總分100分。
職員崗位和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各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公文寫作能力、應變能力、崗位業務素質等。
考試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體檢由重慶工商大學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及上述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等額確定(若無優秀者,則不確定體檢人選);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成績并列時,則重新進行考試,再擇優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并結合本行業需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由重慶工商大學組織實施,是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查審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重慶工商大學網站查詢。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工商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以及聘用崗位。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工商大學提出擬聘用意見,按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的人員,由學校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與之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
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主要優惠待遇請查閱重慶工商大學網站。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招聘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工商大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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