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區教育、衛生事業發展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2016年河口區公開招聘合同制教師和公立醫院工作人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戶籍不限,其他學歷人員限山東省戶籍。
(三)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報考人員所取得學歷、專業應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一致。2016年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服務年限不滿(含試用期)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河口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為方便應聘人員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7:00
查詢時間:2016年7月20日11:00—7月23日17:00
報名網站:東營市河口區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hkqrsj.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3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填報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及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有隱瞞真實情況、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庫。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7月20日11:00—7月23日17:00
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7月20日11:00—7月24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東營市河口區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6年河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內含《報考人誠信承諾書》,用于面試資格審查),并于2016年7月28日9:00—7月30日8:3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河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9房間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以上證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報名結束后,除部分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另有要求外,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取消或核減的計劃,結合有關用人單位意見,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照實際情況進行歸并調整,并對調整情況進行公示。經取消、核減招聘計劃的應聘人員,若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要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主管機關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2016年河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須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用圓珠筆填寫考生姓名)。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就業報到證等材料;擇業期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交就業報到證,已解除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解除勞動合同和就業協議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招聘崗位根據專業不同分為教育類和衛生類。均考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科,按40%和60%計入筆試成績。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兩科連續考試,中間收發試卷期間考生不得離場。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6年7月30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礎知識
9:40—11:10 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東營市河口區人事考試信息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全部筆試科目,其成績方可有效。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選未按要求向招聘主管機關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教育類崗位面試為說課,其中學前教育、音樂、美術、體育崗位增加技能測試;衛生類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含專業綜合素質答辯)的方法,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專業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公布。
面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如同一個招聘崗位中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按專業科目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東營市河口區人事考試信息網站公布。
四、考核體檢
從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考核體檢人員名單。參加考核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考核和體檢,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進行。主要考核入圍人員的基本情況(年齡、學歷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增加相關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入圍人員個人負擔。對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應聘人員,復檢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區招聘主管機關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
對考核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考核體檢資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因此造成的空缺,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可根據空缺人數按成績從高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擬被聘用的人員,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為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實行試用期,時間一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期限3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或到企業應聘。
六、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七、有關人員管理規定
合同制教師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根據《東營市中小學合同制教師管理試行辦法》(東人社發〔2015〕4號)等文件規定,參照在編教師有關人事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公立醫院(河口區人民醫院、河口區中醫院)在控制總量內招聘工作人員。招聘人員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根據《中共東營市委組織部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東人社發〔2016〕4號)等文件規定進行管理。
八、其他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東營市河口區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報名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東營市河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簡章由東營市河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46)3661080。
河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