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試點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15]1056號)及《關于下達2016年度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計劃的通知》(粵人社函[2015]3104號)精神,2016年我區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崗位招聘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肇慶市高要區2016年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招聘崗位及數量,詳見附表1。
二、招聘對象
畢業3年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且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一)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有效期內的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二)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需持殘疾證);
(三)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且處于失業狀態的人員(需持就業創業證);
(四)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個人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決定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8月8日~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現場接受報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名時需持《肇慶市2016年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表》(見附表2)兩份(雙面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證明、失業證明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紅色免冠近照3張(其中2張貼報名表、1張貼準考證)。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崗位多報無效。
(二)資格審查。在接受報名同時開展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合格的,發給準考證準予參加考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四)考試安排: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筆試(報名人數沒達到招聘人數3倍,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加面試方式進行,具體要求參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規定執行。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均劃定為6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2、面試: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考生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如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處理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五)體檢考察: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到指定醫院體檢。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對遞補后仍空缺崗位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進行一次統一調劑。
(六)公示聘用:擬聘用人員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參加崗前培訓,辦理聘用手續,9月1日正式上崗。
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的高校畢業生的工資待遇以用人單位相同崗位工作人員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為二年。在勞動合同期內,其檔案、人事關系等統一由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其黨、團關系可直接轉至用人單位。年終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其獎懲的重要依據。勞動合同期滿后,服務期間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并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本公告由肇慶市高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8-8396827。
附件:1.肇慶市高要區2016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
務崗位職位表
2.肇慶市高要區2016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
務崗位招聘報名表
肇慶市高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
附件1點擊下載:肇慶市高要區2016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職位表和報名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