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桂政發〔2005〕4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于2016年6月起,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勤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
為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招聘范圍為常住戶口所在地為廣西,并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
(四)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頒發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同時符合《計劃表》中招聘崗位的“年齡要求”;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五)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
(一)本次招聘的崗位:駕駛員
(二)人數:2名
(三)資格條件:高中以上學歷;35歲以下;5年以上工作經歷;熟悉北京交通道路情況;熟練掌握駕駛操作技巧;C類(含)以上汽車駕照,同等條件下A、B類優先考慮。(詳見附表)
四、招聘工作的步驟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在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組的領導下,由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綜合處組織實施。按照申報招聘職位計劃和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步驟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所需材料
(1)報考者應在廣西人才網下載、填寫、打印專用《報名表》(見附件)一式二份,并貼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準備同底2寸彩照1張(照片背面寫清姓名、報考崗位代碼),于報名時一并提交招聘單位。
(2)報考者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2日(星期一)至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及方式:請報考者攜帶相關材料直接送到或通過郵局直接郵寄到(以當地郵理為準):
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綜合處(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雙花園6號)
(3)考生須對所填報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報考及錄取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資格審查
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綜合處對報考者在報名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4.發放準考證
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3∶00-5∶00,駐京報考者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非駐京報考的由駐京辦綜合處郵寄《準考證》送達給考生。
5.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
(2)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則該崗位不開考。如本次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確因工作需要的,經報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可開考。
(二)考試
考試包括實際操作和面試,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實際操作與面試成績各占總分的50%。
1.實際操作
實際操作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駕駛操作技能和對北京道路的熟悉程度,分值為100分,最后以占總分50%進行加權計算成績。
實際操作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實際操作。
2.面試
實際操作結束后,應聘人員可于2016年9月10日登陸廣西人才網上查詢本人實際操作成績。
以實際操作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的對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面試成績即時宣布,面試成績、崗位排名于當天公布在單位工作區域內。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核與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并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核和體檢,若總成績相同,以實際操作成績高者排序居前。考核人選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理),同一崗位的考核人選,如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者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對于擬聘用的人選,在廣西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專業、學歷學位、擬聘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所聘用的人員為工勤人員,在駐京辦機關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中安排,不辦理入編手續,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薪酬月工資4000元,同時按規定繳付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
擬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后,再按規定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如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可以不予聘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宜
(一)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招聘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二)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招聘咨詢電話:010—67738042。
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