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以及我市有關規定和要求,2016年市互聯網工業創新發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人(職位詳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八)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9月12日9時起至9月14日17時止(以電子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網上初審時間:2016年9月12日14時起至9月15日12時止。
具體辦法:
1、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按要求填寫《2016年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85911146@163.com電子郵箱內,郵件主題需注明:“報名登記表(報考單位:XXX,報考崗位:XXX,姓名:XXX)”。
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初審結果。初審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5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9月21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30-16:00
2、資格審查地點:青島市山東路10號丙3樓307房間(今日商務樓)
3、應聘人員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2016年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戶口簿、二代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應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情況(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9月12日)。
經現場資格審查后,確定進入筆試人選,并現場發放筆試準考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考察從事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能力。
筆試時間:2016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qdeic.gov.cn)上公布。
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5倍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面試通知單發放時間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qdeic.gov.cn)上通知。
(二)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
面試方案與筆試成績同步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qdeic.gov.cn)上公布。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方法,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要素。面試成績在每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當天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qdeic.gov.cn)上公布。
四、成績核算
招聘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核體檢
根據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的,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招聘單位負責按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和體檢。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等原始材料,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取消或核減計劃、面試方案及擬錄用人員名單等信息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qdeic.gov.cn)上予以公布。
咨詢電話:85911146(工作時間接聽)
監督電話:85912563(工作時間接聽)
附件:1.2016年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2.2016年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