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服務群眾工作,經研究,我鎮決定面向本鎮公開招聘臨聘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考:
①清新區浸潭鎮戶籍,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年齡為28周歲以下(計算日期至2016年8月31日止);
②身體健康;
③專業需求:計算機、英語、中文、經濟貿易、水利、建筑類專業畢業人員。其他專業人員需具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8日-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要求:
報名時需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交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兩張(同版)和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計劃生育服務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無犯罪記錄證明。
3.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報名地點: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黨政綜合服務中心人社所窗口。聯系電話:0763—5635543。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符合條件的面試人員名單于2016年9月21日在浸潭鎮人民政府大堂張貼、浸潭鎮政府門戶網站和“山水浸潭”微信平臺公告公布。
2.面試方法及安排
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公告。
四、體檢和考察
按計劃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工作由鎮委組織辦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負責。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鎮紀委、鎮委組織辦按有關規定牽頭組織實施。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經研究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由鎮委按照規定的程序,從面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鎮政府大樓大堂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監督電話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待遇
人員工資待遇標準由鎮政府有關部門審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