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16年法院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40名,其中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17名,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法院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12名,鄂州市華容區人民法院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6名,鄂州市梁子湖區人民法院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5名。現將招聘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雇員制書記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審判工作。
2、年齡在20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具有2年(含)以上審判輔助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具有10年(含)以上審判輔助工作經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熟悉掌握法律基礎知識。
5、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每分鐘錄入文字90字以上。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8、沒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2年以上審判輔助工作經歷、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或速錄員資格證書人員。
(二)雇員制司法警務輔助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審判工作。
2、年齡在20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具有10年(含)以上聘用制司法警察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3、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具有良好的品性和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執行勤務部門所必需的警務保障能力和技能。
7、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8、沒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2年(含)以上聘用制司法警察工作經歷人員、公安政法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解除(終止)人事關系未滿5年的;
5、現役軍人;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國家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0日8:00至16日16:00。
2、報名辦法:采取現場或電子郵箱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的考生到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鄂州市濱湖西路90號)填寫《鄂州市2016年法院系統雇員制審判輔助崗位應聘人員登記表》,提交3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證件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速錄員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并簽定《誠信承諾書》。
(2)電子郵箱報名的考生請登錄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http://ezszy.hbfy.gov.cn/)首頁點擊公示公告,下載填寫《鄂州市2016年法院系統雇員制審判輔助崗位應聘人員登記表》,并發送至電子郵箱yts1972@foxmail.com。
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將調整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本次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6日。
(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
2、凡電子郵箱報名的考生須在9月15日16:00前攜帶3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證件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速錄員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進行資格審查,并簽定《誠信承諾書》。
凡與招聘簡章規定報考條件不一致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資格。考生現場確認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
(三)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6年9月20日8:30—9月21日17:00到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繳納考試費、辦理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采取筆試、面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由鄂州市人社局和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同組織。
(一)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通用能力知識。
筆試結束后,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筆試分數相同者均可入圍)。入圍面試人員不足3人的,報經市人社局同意,也可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http://ezszy.hbfy.gov.cn/)公布。
(二)面試
采取答辯和實際操作等方式,具體方案另行制訂。
(三)職業技能測試
雇員制書記員崗位主要測試考生錄入文字速度,每分鐘錄入文字不得少于90字。
雇員制司法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主要測試考生的體能,體能測試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職業技能測試不作為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的考試科目、不計算分值,而是作為考生錄取的必備條件,即考生職業技能測試合格后,才具備錄取資格,否則即使筆試、面試合格也不予錄取。
(四)考試成績確定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筆試和面試原始分值均為100分,其中筆試和面試各占50%。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分數×50%+面試分數×50%。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者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
體檢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2015]1號)、《湖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全方位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確保雇用人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反映并查證核實確有問題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招聘程序遞補。公示結束后,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定聘用合同。
這次招聘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原則上按照高于當地勞務派遣(合同工)人員工資收入的40%確定。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建立適當的增長機制。
六、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過程中,報名時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簽定《誠信承諾書》。所提供的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虛假證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
2、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4、考試時如發生作弊行為,一律取消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
5、筆試費50元,面試費50元。
6、咨詢電話:0711—3389809(市法院)
6、監督電話:0711—3389813(市法院監察處)
鄂州市2016年市法院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