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溫州市蒼南縣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勞動保障事務所招聘臨聘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蒼南縣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蒼南縣勞動保障事務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協執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體健康;
(四)蒼南縣戶籍;
(五)年齡在28周歲(1988年9月26日后出生)以下;
(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七)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解聘等現象。
二、錄用人數及具體崗位
本次共招聘文職人員8名(其中男4名,女4名),從事速錄崗位;
協執員7名,均為男性,從事執行崗位。退伍軍人報考該崗位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在同等的條件下可優先錄用。
如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時間:2016年9月26日9:00-11:30、14:00-17:00
地點:蒼南法院立案大廳(靈溪鎮江濱路155號)
聯系電話:64771500、64756336
需提交材料:
1、報名表;
2、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單寸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
(二)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現場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領取技能測試準考證。
四、考試
(一)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時間:另外通知。
2.地點見《技能測試準考證》
3.技能測試內容:文字錄入。測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
4、根據技能測試的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
五、體檢
(一)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入圍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參照公務員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
(三)體檢不合格者由按總成績排名高的進行遞補。
六、政審、聘用
體檢合格進入政審,政審合格后聘用人員與蒼南縣勞動保障事務所簽訂合同,派遣到蒼南縣人民法院工作。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二個月。經上崗合格,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三)聘用人員除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錄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務年限不得低于兩年。
(四)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蒼南縣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
2016年9月14日
附件下載:
招聘臨界聘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