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我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結構,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專業技術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此次計劃招聘海曙區口腔醫院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共2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衛生工作,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社會人員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且研究生專業為口腔醫學、口腔臨床醫學專業;
(5)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和專業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要求;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寧波市蒼水街131號7號樓五樓會議室。
3、報名材料:
報考者須在報名前下載并如實填寫《2016年海曙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下屬口腔醫院第二次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附件)一式兩份,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兩張,報名當日與相關材料一并上交,接受資格審核。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應屆生提供相關學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或學籍證明);
(3)其它需要證明的材料。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本人委托書外,還要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低于招聘職位指標3倍的,酌情取消招聘指標。
(二)考試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采用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專業素養、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能力等。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三)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工作執行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相關規定。體檢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社保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人力社保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審和現實表現考察,由海曙區衛生計生局和招聘單位組織,并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衛生計生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相關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不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由于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由區衛生計生局商區人社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海曙區紀委駐區衛生計生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有關招聘信息可登錄海曙區衛生計生局(wsj.haishu.gov.cn)查詢。
海曙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