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滄州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四部門《關于認真做好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服務期滿續聘工作的通知》 (滄衛人字〔2014〕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鄉鎮衛生院工作實際,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執業醫師一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
辛集鎮中心衛生院
二、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范圍及方法
1、選聘范圍:2010年河北省招聘執業醫師,服務期滿,服務期內連續5年年度考核合格且現一直在海興縣鄉鎮衛生院工作;
2、選聘方法:按照制定選聘方案、發布選聘公告、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 選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能適應基層衛生工作需要;
5、符合執業醫師資格條件和選聘要求。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
2016年辛集鎮中心衛生院擬選聘執業醫師1名。
五、選聘程序
(一)審查資格條件
根據《實施方案》規定的選聘范圍及選聘條件,由縣衛計局負責審查資格條件,審查期間,凡發現與所要求的選聘范圍和選聘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閉卷方式,內容為《醫學專業能力測驗》(醫學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果在海興政務網上公布。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考察
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由縣衛計局具體實施。主要內容是本人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期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體檢
考察合格的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由縣衛計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無故不參加體檢及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
體檢結束后,縣衛計局負責將體檢合格人員上報海興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研究審批擬聘用人員名單。
2、公示
對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在海興縣政務網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眾提出異議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3、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填寫《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擬聘人員名冊,按程序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監督工作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透明,由縣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全面監督。
海興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