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區鎮(街道、開發區)統計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試已結束,因部分職位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數小于招聘職位數,出現職位缺額。根據我區鎮級統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對缺額職位進行補充招聘。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惠陽區各鎮(街道、開發區)均設立統計站,為其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股級建制,業務接受區統計局的指導。主要職能是組織實施轄區內統計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項統計調查、普查數據的采集、審核、整理和上報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內統計分析和統計監測工作;負責轄區內村(居)委和企業的統計基礎規范化工作。
二、招聘職位和人數
根據職位缺額情況,有關鎮(街道、開發區)招聘工作人員共8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三)惠州市戶籍;
(四)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五)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規定,經費由鎮級財政自籌,聘用后須在所聘用崗位服務滿5年以上。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9日及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惠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咨詢電話:0752-3768311。
(四)報名要求:
1、填寫《惠州市惠陽區鎮(街道、開發區)統計站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表格見附件2。
2、區人社局會同區統計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向通過審查的人員發放準考證。
3、報考者報名時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等及以上證件復印件各2份;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惠陽區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區委組織部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已參加第一次招聘的人員不需重新提供第3項材料。
5、報名填寫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六、考試與考核
考試直接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取消獎勵加分。考生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獎勵加分合計而成。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是對應試者進行綜合能力測試。
3、命題方式:委托上級相關部門命題和評卷。
4、成績計算及查詢:筆試按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將按規定時間在惠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惠陽統計信息網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二)獎勵加分
獎勵加分按從事統計工作年限和取得統計從業資格分別計算,加分情況須在本鎮(街道、開發區)進行公示。
1、在本鎮(街道、開發區)統計站從事統計工作每滿1周年的加1分,最多加5分。從事統計工作的年限須經區統計局審核確認。
2、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加1分。
(三)同分增加面試
如報考同一職位出現2名及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增加面試考核,按成績的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
根據每個職位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報考同一職位總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文件執行。
七、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根據考生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相關網頁上公示。
(二)聘用。將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區政府審批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附件1:惠陽區鎮(街道、開發區)統計站補充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附件2:惠陽區鎮(街道、開發區)統計站補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惠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陽區統計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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