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我委面向社會公開招用政府聘員4名。根據《關于印發<增城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號)、《關于印發<增城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增人社〔2014〕26號)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業學歷要求
法學類、中文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身體健康,能勝任招考崗位的工作;
3.具備崗位所需職業技能要求、任職資格和職業資格;
4.服從組織安排工作;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
4.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8日。
2.報名方式:采用中國郵政EMS郵寄材料方式報名,請有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以收寄郵戳時間為準)將報名材料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寄至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惠民路1號1號樓313室區紀委辦公室收,郵編511300,聯系電話020-32829190,在信封左下角標明“應聘增城區紀委政府聘員”字樣。
3.報名要求:報考者需提供《廣州市增城區紀委招用政府聘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內容包括應屆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未婚證或計劃生育服務證,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每人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考。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報考人員通過初步資格審核后,由區紀委通知參加考試。如在報名資料寄出后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相關通知,可以致電區紀委辦公室020-32829190咨詢快遞收件情況及資格審核結果。
(二)考試方式和內容
采用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占總成績的6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時間:2017年1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主要考察文字表達能力
要求:閉卷、獨立完成
(2)面試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如未達上述比例的,所有筆試合格人員均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時間:2017年1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應考者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要求:儀容儀表端莊大方;回答問題準確、簡練。
(三)體檢、考察與公示
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考察程序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2.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用考察人選,由區紀委對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重點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4.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對擬招用人員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招用手續。
(四)工資福利待遇
經招用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工資待遇參照增城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工資福利標準,按規定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考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本次招考有關政策由區紀委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0-32829190。
廣州市增城區紀委招用聘員報名表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