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波市直機關黨工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中共寧波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寧波市市直機關黨員教育服務中心決定面向寧波大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市直機關黨員教育服務中心是中共寧波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類別為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主要承擔市直機關處級干部的教育培訓;承擔市直機關新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黨務干部、群團干部、黨員理論學習骨干的培訓;承擔為市直機關黨員干部提供黨務政策咨詢、傾聽民主訴求和組織開展有關活動等服務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寧波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市直機關黨員教育服務中心 |
財務 |
專業 技術 |
1 |
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等 |
會計學、會計、財務管理、審計學、工商管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寧波 市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2年及以上從事財務崗位的工作經歷;年齡30周歲以下。 |
注:以上學歷學位、年齡、證書取得時間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國外學歷的報名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7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
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中共寧波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需出具原單位同意證明。
2.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3月7日至3月10日。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繳費確認
時間: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17:00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7號)。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3月22日9∶00至3月24日17∶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請保留至面試結束)。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的綜合知識和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時間定于2017年3月25日上午9時至11時,筆試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機關黨建網(http://www.nbjgdj.gov.cn/)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選)。
參加資格復審者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學歷(學位)證書、從(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因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并參加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機關黨建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機關黨建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的同時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不能按時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咨詢電話:0574-55882223
監督電話:0574-55882216
中共寧波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