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崗前培訓。上崗前由縣消防大隊組織為期30天的封閉式集中培訓(培訓期間統一安排休息),培訓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不予錄用;如在崗前培訓期間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自動放棄者,根據體能測試和面試成績綜合排名進行遞補。
(四)簽訂合同。經過崗前封閉培訓后,與崗前培訓考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不含集中培訓時間),試用期內發放基本工資。
(五)工作崗位分配。崗前培訓結束后統一分配至依龍小型消防站(雙陽河水庫指揮部)滅火救援崗位工作,不服從分配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建立人才儲備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所需崗位數量和應聘考核合格人員1:1.5的比例建立專職消防隊員人才儲備庫,前期應聘成功入職的隊員因個人原因辭職,或因違法、違紀、未能通過考核等原因被辭退時,從人才儲備庫中按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直接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入職,保證人員進出有序,形成良性循環。
六、工資待遇及工作要求
(一)基礎薪資
新招錄專職消防員薪資為:基本工資2800/人/月,績效工資200元/人/月,單位負責繳納社會保險(五險)由財政負擔,個人負責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隨每年繳費基數變化而變化。
(二)其他保障
1.為全體隊員按時、足額繳納五險并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對于在滅火戰斗中犧牲的隊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撫恤;
3.按照法定退休年限享受退休待遇;
4.工齡工資、崗位補貼、服裝伙食等標準參照市文件(齊安辦發〔2019〕62號)執行。
(三)相關要求
1.嚴肅工作紀律,嚴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各環節結果公開,增強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2.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工作人員均應回避。
3.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4.被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對違法違紀違反隊伍管理相關規定的人員隨時予以辭退,每年對專職消防員采取考核末位淘汰制度。
5.被聘用人員,應在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介紹信后七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期限的,取消聘用資格。
6、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依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依安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