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補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師〔2016〕15號)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16年泉州臺商投資區公立學校新任教師補充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補充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詳見《2016年泉州臺商投資區補充招聘公立學校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補充招聘教師的招聘條件、加分手續辦理、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泉州臺商投資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通告》(附件2)
三、招聘對象
應聘者為第一輪未被聘用的考生(第一輪已被我區和其他縣市區聘用的考生,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四、補充招聘的時間安排
1.7月8日前,向社會發布中小學補充招聘崗位。
2.7月11日-17日,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報考平臺(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按要求報名。
3.7月-8月,組織考生參加補充招聘現場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和聘用工作,具體事項將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信息網(http://www.tzqjy.com/)另行通知。
五、補充招聘的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1個崗位。
2.參加補充招聘教師的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將在報考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3.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相關補充招聘信息將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信息網發布,報考泉州臺商投資區補充招聘新任教師職位的考生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或自行變更聯系方式而影響補充招聘的,由考生負全責。
4.為確保補充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補充招聘工作接受區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27395502。
5.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向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文體旅游局咨詢,咨詢電話: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6.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臺商投資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2016年泉州臺商投資區補充招聘公立學校新任教師崗位信息...
附件2:2016年泉州臺商投資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