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地點:7月20日上班時間。地點: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2、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達不到規定入闈面試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入闈面試人員須達到規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攜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見附見3)、畢業證、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其中:
(1)“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協議書和地州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州團委)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
(2)“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協議書和地州“三支一扶”辦公室(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
(3)“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協議書和縣(市)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
4、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后,憑有效身份證、繳費發票和資格審查表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40元。
(四)面試(7月22日)
1、面試時間:7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要求:
(1)考生須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攜帶上述材料又不能證明其身份或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使用漢語答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成績當場公布。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3、公布成績:7月23日,考生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發放體檢通知書: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具體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發放體檢通知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筆試成績又相同時,加試筆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五)體檢(7月25日)
1、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體檢通知書。
2、體檢由州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到縣級二級曱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附件4)組織實施。
3、體檢要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州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二級曱等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檢1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復檢費由考生承擔。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六)考察(7月27日—7月28日)
主要考察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就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如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則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考察。
(七)公示(7月29日-8月2日)
依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八)聘用(8月3日起)
擬聘人員公示無異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設崗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赴內地學校工作期滿后,返回設崗單位工作。
新聘用人員上崗前培訓由自治區公共就業服務局組織。
(九)調劑
結合公開招聘工作實際,由州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進行調劑。如需調劑,屆時在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
五、招聘工作監督和其他要求
(一)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州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對公開招聘工作中發現的違紀行為,由州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州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不提供真實情況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對情節嚴重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考生,3-5年內取消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資格。
(二)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設崗單位與之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三)考生需認真研讀《簡章》及《昌吉州公開招聘2016年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職位表》,報名時涉及專業條件的,認真對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理性報名,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效信息,并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方式。
(四)報考人員應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關注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jrs.gov.cn)發布的招聘工作動態,以防錯過重要信息提示。
(五)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招聘職位條件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由州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變更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六)此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防“真題答案”、“熟人幫過”等詐騙手段,避免上當受騙。
本簡章由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0994-2267855
政策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2357530
監督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994-2333108
自治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電話0991-3689698
附件:
1、昌吉州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職位表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4、體檢標準
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