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教師。現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全縣共計劃招聘40名教師(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4、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報考人員要符合各報考職位的學歷和專業等要求并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在職人員報考,需在報考人員登記表上寫明在職簡歷,于面試確認期間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在編教師證明還需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5年以內的人員;
4、國家、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者于2016年7月16日8:00至7月20日17:00期間登錄博愛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boai.gov.cn),點擊“博愛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必須妥善保管。
2、報考資格初審
招聘組織部門于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2日內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審查意見。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申請尚未進行初審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7月20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傳和改報崗位。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資格初審通過之后至2016年7月21日17:00期間通過原報名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60元(報考者準備銀聯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完成后,考生須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一份,面試資格確認期間要提供該表及相關材料以驗證考生報名情況。
4、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7月26日8:00至7月29日09: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A4紙)。
5、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的最低比例為3:1。若達不到上述比例時,遞減該崗位招聘人數,遞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者,該崗位不再招聘。因遞減不再招聘的崗位,通知報考者7月22日17:00前到博愛縣人事考務中心選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或不能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筆試考務費。
6、報考人員在招聘各環節期間務必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系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應及時告知,招聘期間因無法聯系導致報考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