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民縣教師招考現場資格審查公告
按照《2016年惠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簡章》相關規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經研究,2016年惠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教育類)最低合格分數線確定為43分。現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見附件)及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2016年7月12日8:30—7月14日17:00。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請按以上時間到惠民縣教育局南樓四樓405房間進行資格審查。(縣教育局地址:惠民縣城鼓樓街39號)
二、現場資格審查提交的材料:
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材料: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本(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報到證,以上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惠民縣教師招聘報名信息表》(因報名網站上打印的信息不全,請在審查公告附件中下載填寫打印上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已正式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證明信須加蓋單位公章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出具人簽字。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信確有困難的,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由個人提出申請,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根據簡章要求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要親自在《2016年惠民縣教師招聘報名信息表》本人承諾處簽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考錄用資格。
三、其他事項
1、2016年應屆畢業生因學校還未辦理完畢業證、報到證手續的,可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最晚不遲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畢業證、報到證。
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已參加2016年教師資格證考試的人員,還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按要求提交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及認定機構出具的證明等材料,并最晚不遲于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師資格證。
2、資格審查委托他人辦理的,受托人還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材料現場審核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資格審查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面試時間和注意事項將在惠民縣教育信息網發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看,以免貽誤時機。
4、資格審查、遞補結束后立刻公示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請廣大考生注意及時登錄惠民縣教育信息網查看,不再單獨通知。
咨詢電話:0543-5351474、5351640
附件:1、2016年惠民縣教師招聘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xls
2、2016年惠民縣教師招聘報名信息表.doc
惠民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4日
1、2016年惠民縣教師招聘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