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修水考區
面試前資格審查的公告
根據《江西省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相關要求,按照教育綜合知識及學科專業知識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現將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第一批面試入闈人員(見附件1);
第二批面試調劑入闈人員(見附件2);
二、資格審查時間:
7月14日資格審查對象:入闈縣一中、四中、五中、英才中學、琴海中學、農村小學崗位的人員。
7月15日資格審查對象:入闈縣特殊教育學校、職高、農村初中崗位的人員。
三、資格審查地點:修水縣良塘市民服務中心四樓445室(修水縣教體局大會議室)。
四、資格審查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屬高校畢業生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證件:
1. 本人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請在考試報名系統中打印);
2. 筆試準考證;
3. 身份證;
4. 畢業證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要學位證的請提供學位證。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正在辦理的證明材料(證明樣式見附件3),及考生本人親筆書寫的承諾書(模板見附件4);
5. 教師資格證(2016年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交申報教師資格當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注明層次、學科和教師資格證書號”的證明,并當場書寫《承諾書》,保證2016年8月底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 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請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崗位要求提供材料);
7. 縣級及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8. 歷屆畢業生必須提供由工作單位或由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經當地公安派出所審核加蓋公章的現實表現情況證明。
(二)屬在職教師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證件:
1. 本人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請在考試報名系統中打印);
2. 筆試準考證;
3. 身份證;
4. 畢業證,需要學位證的請提供學位證;
5. 教師資格證;
6. 職稱資格證;
7. 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請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崗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
8. 正式在編教師,需在原單位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具同意報考和任教經歷的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5);
9. 縣級及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10. 由工作單位出具經當地公安派出所審核加蓋公章的現實表現情況證明。
(三)限本省統一招募的2016年及以前服務期滿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或農村特崗教師崗位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證件:
1. 本人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請在考試報名系統中打印);
2. 筆試準考證;
3. 身份證;
4. 畢業證,需要學位證的請提供學位證;
5. 教師資格證(2016年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交申報教師資格當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注明層次、學科和教師資格證書號”的證明,并當場書寫《承諾書》,保證2016年8月底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 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請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崗位要求提供材料);
7. 服務期滿后的正式在職教師,需在原單位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具同意報考和任教經歷的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5);
8. 服務期滿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或農村特崗教師,需提供服務期滿的合格證書;(其中,2016年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考生,需提供縣級及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2016年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考生,需提供縣級及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2016年服務期滿的農村特崗教師考生,需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9. 縣級及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10. 由工作單位出具經當地公安派出所審核加蓋公章的現實表現情況證明。
五、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六、對資格審查不合格和未送審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入闈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審查結果和遞補情況將在修水縣政府網、修水縣教育網公布。面試公告將于資格審查結束后在以上網站公布,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
修水縣教育體育局 修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