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烏魯木齊市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簡章
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批準,烏魯木齊市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名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其中:教育系統中小學18名,其它行業15名。
一、招聘崗位工作職責
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崗位人員(簡稱內派服務管理教師)根據內地新疆籍學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區分類派往內地高校、內高班辦班學校、內職班辦班學校開展學生教育、服務、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協助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滲透教育工作;配合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的日常管理、服務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導工作;協助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突發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內派服務管理教師在內地工作期限原則上為兩年,內派工作期滿后,返回原設崗單位工作。
二、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烏魯木齊戶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在烏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
2、具有烏魯木齊戶籍人員的配偶和子女;
3、駐烏部隊現役軍人的隨軍配偶和子女;
4、在烏魯木齊服務期滿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
5、上述人員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6、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自治區統一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在選培期間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3)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
(5)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7)法律、規定要求不得列入公開招聘范圍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熱愛民族教育工作,熱愛內地新疆學生培養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吃苦耐勞和甘于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安排,組織紀律觀念強;
3、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98年6月30日至1980年7月1日期間出生,其它涉及年齡條件依此類推);
4、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身體條件以及其他條件。
(三)崗位條件
1、少數民族招聘崗位須要求具備雙語交流能力,即具備民族漢考(MHK)三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漢”報考人員應具備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2、教師崗位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相應專業及普通話水平或民族漢考(MHK)等級水平。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即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同時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達到報考條件),并在返回烏魯木齊市工作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對內地普通高校的少數民族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MHK等級水平不作要求,聘用人員須在返回烏魯木齊市工作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MHK等級證書;
3、其它崗位條件詳見《2016年烏魯木齊市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信息發布
《2016年烏魯木齊市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簡章》(以下簡稱《簡章》)和《2016年烏魯木齊市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在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lmq.xjrs.gov.cn/)、烏魯木齊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公布。
(二)報名
報名登錄烏魯木齊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方法查閱烏魯木齊人事考試網站的《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須確認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者取消報名資格。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按報名費15元、筆試費用40元的標準在網上報名時繳納。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根據招聘崗位的不同類別,考試分為A類(教師崗位)、B類(社區崗位)。
A類崗位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教育政策法規;B類崗位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對下列人員給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機構)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國家或自治區級勞動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和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加5分;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加5分;
6、在烏魯木齊市見習單位見習滿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
7、在社區崗位連續工作或見習滿一年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在編人員,自2015年1月以來兩個季度考核優秀的,每滿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1分,最高不超過5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的,只能就高加分一次。加分后超過滿分的,按滿分計算。
因個人原因,符合加分條件,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筆試考試滿分100分,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人員應填寫《2016年烏魯木齊市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由招聘主管單位負責。資格審查按照《簡章》和《崗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進行確認和審核。
資格審查對象: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則確定資格審查入闈人員:招聘1至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入闈人員按照《簡章》和《崗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準考證、《資格審查表》、《報名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
其中:
1、屬于烏魯木齊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生源地的相關證明等材料(高考前本人戶籍在烏的證明和高中畢業證<或高中學籍證明>);
2、烏魯木齊戶籍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和在烏配偶戶口簿等材料;
3、駐烏部隊現役軍人隨軍子女(或配偶)須提供現役軍人所在師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和子女關系證明(或結婚證)等材料;
4、“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團市委出具的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
5、“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市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期滿服務證書;
6、“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市委基層辦出具的證明等材料;
7、在烏市見習單位見習滿1年的人員須提供見習單位出具的鑒定和市人才服務中心的見習證明等材料;
8、在社區工作的非在編人員須提供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本人所在街道(管委會)及社區出具的鑒定、考核和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
9、未就業的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個人檔案存放部門證明等材料;
10、符合考試加分條件的人員,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所產生的缺額,從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地點:烏魯木齊市人才服務中心(南湖東路49號,市公安局東側200米,原文浩酒店二樓),乘車路線為乘坐BRT5號線南湖東路站、30、34、104、105、203、302、527、537路公交車市政府站下車向東走40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