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 閣 縣 教 育 局
關于2016年公開考調縣城及普安城區學校教師
公 告
根據縣城及普安城區學校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通過公開考調方式補充縣城及普安城區學校缺崗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見附件1)
二、考調范圍
全縣正式在編在職的中、小學教師。
三、資格條件
1.報考小學學科崗位的,須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教師資格證,工作五年及以上的正式在編在職的中、小學教師。
2.報考高中、初中學科崗位的,須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工作五年及以上的正式在編在職的中學教師。
3.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體育教師報考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因違規違紀正在處分期間或正在立案調查期間不得報考。
四、考調程序
1.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3日。
(2)報名地點:劍閣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
2.資格審查
(1)報名時必須持有現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每個報考者只限報考一個學科崗位。
(2)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學校出具任教年限、任教年級、學科以及政治表現的證明。
(3)經審核合格后填寫《劍閣縣縣城及普安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
3.面試
此次考調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文化課考調面試采取講課方式,藝體學科采取說課與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 成績及擬調人員公示
根據各學科考調名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調人選,面試成績及擬調人員名單在劍閣縣教育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五、手續辦理及說明事項
1.通過考調進入的人員,按考入學校核準的崗位設置實際情況進行聘用,確定工資,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由于縣城及普安城區學校同步實施公開考調,如果出現普安城區學校考調學科缺崗情況,則根據同一學校同一學科的缺崗情況,按報考該學校同一學科考調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3.由于南禪小學暫無空缺編制,所設學科經考調進入的人員暫不辦理調動手續,待有空缺編制時再辦理手續。
六、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1、咨詢電話: 0839-6602126
2、監督電話: 0839-6602130
附件1:劍閣縣2016年縣城及普安城區學校公開考調崗位設置一覽表
附件2:劍閣縣縣城及普安城區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劍閣縣2016年縣城及普安城區學校公開考調崗位設置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