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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6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的公告
根據易政辦[2016]117號文件精神,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決定公開招聘60名高中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理由、原則
(一)本次招聘先采取選聘的方式進行,選聘結束后,剩余名額采取統一招聘的方式進行。若選聘完成了招聘計劃,則統一招聘不再進行。
(二)本次公開招聘首先采取選聘的方式,理由如下:
1、高中急需學科;
2、我縣高中教師初始學歷有一半為專科生,學歷較低;
3、學校大班容量是常態,高中教師嚴重不足;
4、我縣教師工資待遇偏低,加之高中教師工作壓力和強度較大,近年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招聘教師,報名人數絕大部分學科均達不到統一招聘規定的1:3或1:2比例,既造成了資源浪費,也嚴重影響了我縣高中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堅持德才兼備及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高中教師60名。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選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學歷;統一招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學歷。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見《易縣2016年公開選(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選(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詳見選(招)聘崗位信息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全國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學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未經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已就業人員;
5、易縣特崗教師不準報名。
(三)不得應聘人員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選聘程序
(一)公告發布
2016年7月28日至8月3日期間,在保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ebd.lss.gov.cn)、易縣政府網(www.yizhou.gov.cn)等有關網站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選聘報名地點: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報名時間:2016年8月4日至8月6日
凡是符合選聘報名條件的應往屆畢業生,進行現場報名。選聘結束后,剩余名額采取統一招聘的方式進行,面向社會另行發布招聘公告,公布報名地點。若通過選聘已完成招聘計劃,則統一招聘不再進行。選聘時,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不受比例限制。報名時須出具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就業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應聘證明。即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請報名者保持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2、資格審查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審核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在報名現場進行。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填寫《易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完整并張貼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張(另交3張)。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隨時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