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永縣教師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改善教師隊伍結構,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江永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師10名,職高專業教師10名,初中教師10名,縣城小學教師10名、農村小學教師2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職位25個,計劃招聘教師60名,各招聘具體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江永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及要求》(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師職業道德;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
4.原則上年滿18周歲(以身份證為準,1998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無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具體條件見《江永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及要求》。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近3年內受到過黨(團)紀嚴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紀記過以上處分的;
3.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已被江永縣中小學校聘用的正式教師、特崗教師;
7.招聘錄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國家規定不得招錄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報名地點:江永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一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證件(達到相應職稱放寬年齡條件的還需提供相關職稱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填寫《江永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考試承諾書》。報考人員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個崗位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名額,減少的招聘名額在報名結束后7日內公告。
3.資格審查
由縣教育局會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縣財政局等部門初審認定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滿分100分)和面試(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1.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具體內容如下:
普通高中教師:普通高中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
‚職高專業教師:職高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
ƒ小學教師:小學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
④初中教師:初中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前3天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