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協興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體檢的公告》中“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在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規定,有1名考生進入遞補體檢環節。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遞補體檢的時間和地點
遞補體檢人員于2016年8月9日(星期一)上午8:30前到協興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6室(地址:協興鎮清平街124號)報到并交體檢費400元(多退少補,以實際額為準),統一到體檢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考生體檢當天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張,證件不齊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指定地點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標準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執行。
三、體檢要求和有關注意事項
(一)參加體檢的考生體檢前三天應保持正常飲食,體檢前一天應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飲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類食物,避免劇烈運動。
(二)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體檢前一天晚餐后不再進食,保證受檢前禁水、禁食8-12小時。
(三)體檢采取入闈封閉方式,參加體檢的考生不得攜帶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攜帶的按要求一律統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體檢資格。
(四)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和隱瞞自己的真實病史;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行動;不得向醫務人員透露自己姓名、報考職位等身份信息。違者按違紀處理并取消相關人員的聘用資格。
(六)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復檢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協興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6—2990968
協興園區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體檢遞補人員名單
準考證號 |
姓名 |
職位編碼 |
報考職位 |
報考單位 |
筆試 折合成績 |
面試 折合成績 |
總成績 |
6062308014008 |
王祖芳 |
1140804 |
小學數學 |
廣安希賢學校 |
40.5 |
34.72 |
7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