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銅陵市第一中學,是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高級中學,是安徽省重點中學和安徽省示范高中,學校包括學苑校區和西湖校區。其中,西湖校區作為銅陵一中建筑規模最大,住校生最多的校區,其校務管理涉及學生住宿管理和生活輔導,現根據學校教育教學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生生活輔導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
(二)全面考核,競爭擇優。
二、招聘辦法及程序
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錄用等步驟進行。筆試及面試工作由銅陵市教育局、銅陵市第一中學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工作整個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崗位
面向社會招聘編外聘用人員6名,其中學生生活輔導員(男性)3名,學生生活輔導員(女性)3名。
(二) 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要求,認真負責,有親和力,組織管理能力強;
序號 |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計劃數 |
專業 |
資格條件 | |||
學歷(學位) |
年齡 |
其他 | ||||||
1 |
學生生活輔導員(男性) |
160001 |
3 |
具體專業不限 |
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
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普通話二乙及以上 |
2 |
學生生活輔導員(女性) |
160002 |
3 |
(三)待遇
招聘人員按《銅陵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銅編辦【2013】3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崗位安排
工作崗位由銅陵市第一中學統一安排。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二)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1.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個人自愿報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統一到銅陵市第一中學學苑校區(銅陵市學院路601號)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間統一為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考人員現場報名前請下載并填寫《銅陵市第一中學學生生活輔導員應聘登記表》,現場報名時交予工作人員,并上交三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3.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規定給予取消相應資格等處理。
有關招錄崗位資格條件等政策,由銅陵市教育局、銅陵市第一中學統一解釋。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相關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于8月13日后電話通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考試具體時間、地點。
(三)其他事宜
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錄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 3:1,方可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錄崗位計劃數。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兩個環節,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
(一)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2.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心理學、教育學等教育通識。
3.筆試后,以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最低控制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若成績合格人數低于1:3,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面試;按比例入圍的最后1個名額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4.筆試結果將在銅陵市教育局、銅陵市第一中學校園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面試內容為:學生日常管理、應急情況處理、學生心理疏導等。
2.面試滿分100分。入圍面試人員,需經由專家組現場面試和考核。
3.面試結束后,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占50%計算。以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進入體檢程序。若出現兩名及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體檢程序。面試最低控制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工作按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等規定執行。
2.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3.招聘期間,報考人員如不按規定參加專業測試、面試、體檢等程序,視為自動放棄。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遞補僅限一次。擬招聘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
以上環節結束后,擬錄用人選在銅陵市教育局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經研究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在各個環節的相關審查中,一經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十、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銅陵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將在銅陵市教育局、銅陵市第一中學校園網站和微信平臺等媒體上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查閱。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 0562-2832884
監督舉報電話: 0562-2821761(市教育局監察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銅陵市第一中學學生生活輔導員應聘登記表》
銅陵市教育局
201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