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財政部支持中西部農村偏遠地區開展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工作安排,新縣被確定為農村地區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縣,擬招聘168名志愿者到農村巡回支教點服務,服務期2年。為切實做好我縣農村地區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此次志愿者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擇優”的原則。
二、志愿者待遇
志愿者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為中專畢業生生活補貼1000元/月,專科畢業生生活補貼為1100元/月,本科畢業生生活補貼為1200元/月,每年根據工作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確保年人均待遇不低于15000元,不足部分由各鄉鎮中心校從學前教育招生收費中解決。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幼兒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學校幼教專業畢業生或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專科以上學歷者。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志愿服務農村學前教育。
2012年應屆畢業生必須于2012年7月31日前將畢業證、教師資格證送達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招聘程序
1.報名: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持畢業證(應屆生持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個人書面申請到縣教體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間:2012年6月1日-5日,6月4日至5日報名者可根據各鄉鎮報名情況調整報考志愿。報名時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張,交《新縣農村地區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登記表》(附件一,此表請考生自行下載打印)。
2.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
3.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及幼兒教育知識。考試時間100分鐘,滿分50分。
(2)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內容為幼兒教育現行教材。面試順序、說課題目均采用抽簽方式決定,總分為50分,由評委當場評分并公布結果。
考試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試地點:新縣一中;考試時間:2012年6月16日-17日。
4.公示:考試成績揭曉后,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自公布之日起7日內無異議,方可進入體檢。
5.體檢:根據考生的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所設崗位與擬聘人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自理)。體檢時間:2012年6月28日,體檢標準依據《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該鄉鎮志愿者崗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鄉鎮擬聘人數達不到設崗人數的,根據本人意愿,在全縣范圍內進行調劑。
6.錄取:根據體檢結果,按各鄉鎮招聘名額來確定擬招聘志愿者名單。
7.聘用:對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制,與教體局人事股簽訂志愿支教服務合同(附件二),合同期為2年,巡回支教點項目結束后,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五、招聘計劃
全縣共招聘志愿者168名,具體崗位設置見《新縣農村學前教育志愿者崗位設置情況一覽表》(附件三)。
新縣教育體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