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考試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一)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占20%;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占80%。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于筆試后1天內在如東人才網、如東教育網公布。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末位同分的,同時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在如東人才網、如東教育網公布。
2.面試的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考生在指定時間、地點,按指定課題集中獨立備課后按抽簽序號在指定地點上微型課。
3.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