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州區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區戰略實施,促進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及時穩妥就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和面向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4名,其中:面向開州區戶籍的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10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4名。
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開州區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業全日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開州區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2)。上述兩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見附件5)執行。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面向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報考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才能報考
1.須為2014—2016年畢業的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
2.截止報名開始前一日,戶口須在開州區(原開縣)轄區內。對高考時戶口在原開縣轄區內,在本次報考時戶口尚未遷回開州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可報考,但報考時須提供高考時戶口在原開縣轄區內的公安部門證明。
3.截止報名開始前一日,報考對象須為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1)就業部門確認的“零就業”家庭人員;(2)扶貧主管部門確認的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人員;(3)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鄉低保家庭人員;(4)殘聯確認的本人殘疾人員;(5)重慶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
4.模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大政方針,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素質良好。
5.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6.符合體檢標準,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條件。
7.符合報考崗位的其它條件要求(詳見《崗位一覽表》)。
8.聘用后愿意至少在聘用單位服務滿3年、在開州區至少服務滿6年及以上。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考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才能報考
1.模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大政方針,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素質良好。
2.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3.符合體檢標準,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條件。
4.符合報考崗位的其它條件要求(詳見《崗位一覽表》)。
5.聘用后愿意在聘用單位至少服務滿3年、在開州區至少服務滿6年及以上。
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的報考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被單位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為開州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報名時已是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不能報考面向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的招聘崗位;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但不能在報名開始日前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經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能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開州區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咨詢電話:023-52218882(開州區人力社保局)、023-85920105(開州區衛計委)。
3.報名事項。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絡報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現場報名。委托報名的,須出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登錄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xhrss.gov.cn,網址下同)后,按其報考的招聘類型,分別下載《開州區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生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開州區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4),仔細閱讀報考誠信承諾內容,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在貼照片處貼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經報考對象簽字確認后,提交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
經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因招聘指標無法遞減取消招聘的崗位,退還報考人員的筆試考務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改報到符合條件的其它招聘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筆試的,筆試考務費不予退還。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
(1)《開州區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生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或《開州區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
(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在“學信網”、“學位網”上下載打印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3)招聘崗位要求取得的資質(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含主頁、本人頁、增減頁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對高考時戶口在原開縣轄區內,在本次報考時戶口尚未遷回開州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高考時戶口在原開縣轄區內的公安部門證明原件)。
(5)報考面向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招聘的考生,還須根據本人所屬類型,出具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屬“零就業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須出具就業部門發放的《零就業家庭卡》;○2屬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須出具扶貧主管部門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3屬城鄉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須出具民政部門發放的《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件》;○4屬本人殘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出具殘聯確認的殘疾證;○5屬重慶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重慶市政府確認并加蓋鮮章的相關證明資料。
(6)區外在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面向社會招聘的崗位的,須提供所在地組織部門或人社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簡章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開考比例。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若報考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則相應遞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名額。其中,屬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可適當放寬筆試開考比例。取消招聘崗位的考生可2016年9月15日下午16:00前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逾期不再改報。
5.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16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開州區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