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適應東莞教育事業發展需要,保證我市中小學校2012年秋季開學教師需求,根據《東莞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文)、《關于印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 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教師〔2010〕2號文)和《東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方案》精神,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92名。具體招聘崗位見《東莞市2012年中小學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和符合國家政策仍保留畢業生分配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社會人員,指除畢業生外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其中,應聘教師崗位的社會人員,必須具備在教育部門認可的教育機構內任教師崗位一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現任教師崗位或離開教師崗位不得超過半年。
3.東莞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指東莞生源2011屆和2012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2)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畢業專業須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符;
(4) 報考教師崗位的,除研究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外,必須取得相應層次、相應科目的教師資格, 或者已經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類別認定需要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和普通話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的證明;研究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如獲聘,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取消聘任資格;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條件;
2.具體條件。應聘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同時還必須符合下列相應的資格條件:
(1)應聘教師崗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非教師崗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應聘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其中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或以上。除緊缺崗位(僅指心理學、音樂、美術、科學、綜合實踐)外,小學教師其他崗位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
應 聘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其中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或以上,并取得學士或以上學位。初級中學除緊缺崗位(僅指心理學、音樂、美術、科學、綜合實踐)外,其他崗位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的招聘對象可適當放寬戶籍限 制。
應聘非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東莞戶籍,其中應聘職員崗位的人員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應聘工勤崗位的人員學歷必須為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
以上學歷條件均為基本條件,各招聘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提高招聘人員學歷條件。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的應聘人員不受戶籍限制,學歷學位適當放寬:
①獲特級教師榮譽稱號;
②近五年獲地級市以上名校長、名教師、優秀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教壇新秀榮譽稱號;
③近五年被評為地級市以上學科帶頭人;
④獲東莞市委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
所有非東莞戶籍的應聘人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符合《東莞市引進人才暫行規定》第四條適合引進的人才對象及條件。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按報名、資格審查、學科水平測試和試講、統一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具體程序安排如下: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http://rlzyj.dg.gov.cn)和東莞教育網(www.dgjy.net)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5日至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東莞市中心人才市場(宏遠酒店一樓)。
3.報名方式:報考者須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條件、要求、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材料齊全的,可以允許代報,但不接受網上和電話報考。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