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年齡、教齡和教師資格;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200名。具體崗位、數量及條件要求詳見《灤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2016年河北省唐山市灤縣教師招聘的公告(200名) [薦]